党代会政法工作意见建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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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会政法工作意见建议(全文)

 

 党代会政法工作意见建议

  政法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为政法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保障。

 一、要加强政法工作领导。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

 新的历史时期政法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大艰巨任务,各级党委要把政法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

 善于运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方式,统筹解决影响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是加强党委政法委自身建设。

 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把党委政法委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落实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职能,选优配强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三是加强政法部门党的建设。

  要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廉洁自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政法各单位得到贯彻落实。

  二、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实现政法工作新突破,关键在政法队伍。各级党委要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政法队伍,充分发挥政法队伍职能和作用。

 一是建设好政法队伍。

 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着力破解制约政法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难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干部交流任职力度,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是管理好政法队伍。

 深入推进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抓好“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三是使用好政法队伍。

 各级党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要注重科学用警,在思想政治和工作生活上关心政法干警,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三、要加强政法工作保障。

 政法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各级党委要着力解决事关政法工作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政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

 要进一步加强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基层“两所一庭”建设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推动形成“劲往基层使、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的良好导向。

 二是强化舆论引导。

 要充分利用主阵地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政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及时发声、正面引导,努力凝聚推动政法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三是抓好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的综治稳定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综治维稳责任,细化责任督导和追究的情形、方式,积极发挥社会各界

 和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四、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和改进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

 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广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增

 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社会氛围。

 二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要把法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三是促进公正文明司法。

  要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效率,落实办案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消除司法腐败,坚决遏制执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从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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