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13篇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13篇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2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我深深体会到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队伍全面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检察机关作为政法工作的主要机关,是政治性的业务机关,是业务性的政治机关,我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既感到使命光荣又感到责任重大,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让我明白,政法事业要坚定政法工作“大方向”。坚定政法工作的大方向就是要坚定党的领导。政法工作好就要求政治环境风清气正,法制环境公平正义。一方面,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法队伍,铸就一柄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肃清瘤毒的“红色利剑”。另一方面,把政法机关基层党建列为重点,形成一种以上率下、全面协同的工作机制,完善一套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治理体系。政法事业要坚持党的领导“大方向”,定准政治建设“出发点”,抓住干部队伍“着力点”。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政法政治属性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共产党既是领导党又是执政党,拥有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权,对国家政权的执政权。政法是党行使领导权和执政权的重要形式,是党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方面,是维护和发展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锐利武器。《条例》以党的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这是我们党回应新时代政法工作新任务新考验新挑战,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制度遵循。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根据党章和宪法制定的,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政法机关始终“姓党”。

  《政法工作条例》的出台,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能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更好地发挥政法机关服务保障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我们作为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政法工作条例》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条例的规定,特别是要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具体要求,把条例学深、学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要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锻造绝对忠诚。要有理想信仰,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强化阵地意识,充分认识到政法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性工作,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确保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坚持法治思维,做到正确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3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是党的一项基本法规,通过近一段时间集中学习,对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认识,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法战线旗帜鲜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政法之魂,也是政法工作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和最根本的保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学习教育成果转化,自觉在上坚决维护核心、看其追随,在思想上强化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在行动上狠抓落实、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确保政法工作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唯一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政法工作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是党群众观点的具体化。

  三、坚定不移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准确把握从严管党治警新要求,努力树立公安队伍新气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积极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机场分局于2019年7月6日挂牌成立,改革后机场分局得到了市公安局党委的厚爱和各警种的关心爱护,2020年机场分局将继续学习贯彻和落实《条例》,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筑牢平安机场基石等,努力推动新时代机场分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4

  近日,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高了政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也对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所有乡镇工作人员都应该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一、强化宗旨意识

  作为乡镇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大力加强宗旨教育,确保全体机关干部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更好的履职尽职尽责、服务群众;要大力提升素质能力,坚持把要求和标准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干部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服务于人民;要大力加强正风肃纪,始终把作风整顿作为基层干部的一项长期任务,切实做到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以“零容忍”的态度,促进干部清正、队伍清廉,确保纪律严明。

  二、强化以学促干意识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要精心学习,武装头脑,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突出学习重点,集中精力、原汁原味、全面系统地学习条例,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要参加集中学习,要及时自主学习,要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真正搞清楚、弄明白《条例》的实质、核心要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十九大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看齐,自觉用《条例》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积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学以致用,指导实践。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条例》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努力全面开展政法工作中,不尚空谈,真抓实干,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满意。

  三、强化法治思维

  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在政法工作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和期待,特别是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易发生新的信访诉求。我们必须结合工作职能,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增强工作前瞻性,既要抓信访事项解决,又要抓源头预防。要提升理念、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加大科技投入,最重要是要创新群众工作的思路方法,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艺术和方法。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法工作,切实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行驶职权、化解矛盾,才能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律政策解决政法问题,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建立健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让遇事找法、办事循法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5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我深刻认识到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治法律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治法律团队充分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的使命是政治法律工作的指导思想。

  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法律工作的主要机关,是政治商业机关,是商业政治机关,我作为一名基层检察警察感到光荣的使命和重大责任,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法律工作条例》,让我明白政治法律事业应该加强政治法律工作的总体方向。加强政治法律工作的总体方向是加强党的领导能力。政治法律工作要求政治环境清洁正直,法律环境公平正义。一方面,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建设党中央放心、人民满意的优质政治法律团队,打造敢于向内、刮骨、消除肿瘤毒的红剑。另一方面,以政治法律机关基层党建为重点,形成以上率、全面协调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责任、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律保障的治理体系。政治法律事业应坚持党的领导的总体方向,确定政治建设的起点,把握干部队伍的重点。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政治、法律和政治属性的应有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法律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党对政治法律工作的绝对领导。共产党既是领导党又是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都有领导权,对国家政权也有执政权。政治法律是党行使领导权和执政权的重要形式,是党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战略的重要方面,是维护和发展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期治安的锐利武器。《条例》以党的基本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党的领导政治法律工作,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政治法律工作的回应

  新任务新考验新挑战,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制度遵循。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根据党章和宪法制定的,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政法机关始终“姓党”。

  《政法工作条例》的出台,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能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更好地发挥政法机关服务保障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我们作为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政法工作条例》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条例的规定,特别是要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具体要求,把条例学深、学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要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锻造绝对忠诚。要有理想信仰,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强化阵地意识,充分认识到政法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性工作,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确保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坚持法治思维,做到正确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6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我认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关键在于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

  政治过硬立旗帜。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抓好科学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党史国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多吸“理念之氧”,常补“精神之钙”,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学思践悟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业务过硬树标杆。业务过硬是政法队伍的安身立命之本,政法干警应带头树立业务标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系统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政法干警业务水平。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政法干警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善于做群众工作,注重发挥调解作用,将群众诉求和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矛盾纠纷调处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等新领域新知识的学习,强化对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的意识和能力的培训,推动科技兴警、科技强警,提高防控风险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责任过硬保民生。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政法机关工作到不到位,直接反映在每名政法干警的身上。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培养“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忠诚履职、不辱使命,把群众事当自己事,多动嘴、勤跑腿,让群众开心至、满意归。要强化使命担当,扛起责任大旗,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挺身而出,绝不袖手旁观;面对不良社会风气,必须坚决斗争,绝不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出来、顶上去,绝不畏缩不前。要敢于到斗争冲突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去迎接挑战,到条件最艰苦、情况最复杂、矛盾最集中的地方去破解难题,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纪律过硬铸底线。要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强大的纪律约束力保证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严”字把关,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把规矩挺在前面,让“六大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厉打击司法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政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无处遁形,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作风过硬暖民心。作风建设直接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少数政法干警的一些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看似“小毛病”,实则“大危害”,影响的是社会整体对政法队伍甚至党和政府的评价。一次不文明的执法,一场不公正的审判甚至一件不规范的着装,都有可能伤害民心,导致巨大损失,因此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持之以恒与“四风”作斗争,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心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勤俭节约反对奢靡之风。广大政法干警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倾听群众心声,打好作风建设仗,练好为民服务功,雷厉风行、真抓实干,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切入点,做群众的贴心人和勤务员。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7

  近日,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高了政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也对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所有乡镇工作人员都应该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一、强化宗旨意识

  作为乡镇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大力加强宗旨教育,确保全体机关干部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更好的履职尽职尽责、服务群众;要大力提升素质能力,坚持把要求和标准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干部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服务于人民;要大力加强正风肃纪,始终把作风整顿作为基层干部的一项长期任务,切实做到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以“零容忍”的态度,促进干部清正、队伍清廉,确保纪律严明。

  二、强化以学促干意识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要精心学习,武装头脑,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突出学习重点,集中精力、原汁原味、全面系统地学习条例,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要参加集中学习,要及时自主学习,要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真正搞清楚、弄明白《条例》的实质、核心要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十九大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看齐,自觉用《条例》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积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学以致用,指导实践。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条例》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努力全面开展政法工作中,不尚空谈,真抓实干,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满意。

  三、强化法治思维

  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在政法工作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和期待,特别是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易发生新的信访诉求。我们必须结合工作职能,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增强工作前瞻性,既要抓信访事项解决,又要抓源头预防。要提升理念、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加大科技投入,最重要是要创新群众工作的思路方法,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艺术和方法。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法工作,切实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行驶职权、化解矛盾,才能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律政策解决政法问题,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建立健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让遇事找法、办事循法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8

  政法工作关乎着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党领导政法工作做出了规定,是党的一项基本法规,条例的颁发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开展执法办案的过程,既可以说是政治性要求很高的业务工作,也可以说是业务性要求很精的政治工作。在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中,法院干警要始终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让办理的每个案件都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绝对服从和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大局。通过多天的学习,我对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认识,现将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要学深悟透新思想,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法家经典,多次深刻分析法治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指引全党和全国人民坚定不移走奉法强国之路,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国泰民安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立为人民执法、为人民办案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责,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确保自身的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努力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法工作的基本职责。当前,各级法院都在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涉及审判信息化和多元解纷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要认真履职,主动跟进,不好高骛远、不急功近利,遇事不推诿,负责有担当,把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在工作思路、工作理念、工作措施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的需求,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为绥棱的社会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三要坚持把捍卫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条例》具体工作要求,要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需要与当事人接触的法院人,工作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带着矛盾来到法院,希望带走属于自己的利益。身处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法官稍有不慎,就会被推进腐败的“泥潭”。因此,面对利益和诱惑,法院干警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养成良好的职业品德,筑牢防腐的围栏堤坝。同时,要加强法院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条例》是共产党人的智慧结晶,它既是共产党人的指路灯,又是全国人民的定心石。通过学习让我更加确信坚定的政治信念、高超的业务水平、优良的司法作风是每一名政法干警必备的职业素养。作为一名年轻的法院干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要时刻谨记为人民服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时刻提醒自己要树立公正、廉洁意识,认真领悟《条例》精神,并将其全面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努力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9

  今年1月,中共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建党以来政法工作的第一条党内法规,也是政法战线的第一条党内法规。县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带头学习贯彻。

  最近,通过最近的学习和思考,我如何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与大家讨论以下7个问题。

  一、《条例》的意义——政法事业发展史上有里程碑的意义。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为党领导政法工作制定规则,定方圆,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求长期、根本,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创造性的里程碑意义。

  -从政治维度来看。《条例》第一次全面阐述党的领导与政法工作的关系,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总宣言。《条例》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条例》的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强调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确立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整体结构和运行体系,清晰社会模糊认识。

  -从法治维度来看。《条例》首次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规范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总规范。《条例》以党章、宪法和相关法律为依据,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全面规定,对党委政法委员会什么、干什么、管什么作出最权威的答案,将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定义、性质、责任和工作程序法治化、制度化,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从实践的维度来看。《条例》第一次系统集成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是新时代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总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配置,领导政法机关战胜了一系列宝贵的经验。《条例》将这些理论成果、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对定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总之,出台《条例》就是提升党。

  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是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制度保障。

  二、《条例》的主题——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

  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条例》凸显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这一鲜明的政治主题。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关键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条例》的主题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政治要求。《条例》明确规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外法治实践表明,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更没有超越政治的法治。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是高度一致的。政法机关要厘清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条例》的主题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有机统一的法治要求。《条例》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指导、支持、监督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们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统一起来,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条例》主题充分体现了确保政法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的发展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之所以能创造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两大奇迹”,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最根本的是因为有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遇之大变局,越是挑战严峻的时刻,越是事关全局的工作,越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定海神针的核心作用。事实雄辩证明,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政法事业这艘航船才能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条例》主题充分体现了政法机关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遮风挡雨”的实践要求。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我们就要挺身而出,坚决进行斗争,决不做“爱惜羽毛”的“绅士”。《条例》在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职责任务中,都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了相应规定,目的就是要求政法机关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实际行动体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

  三、《条例》的主线——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如何保障

  《条例》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如何保障”这些引领性、全局性、关键性问题,将领导主体具体化、职责任务清单化、工作运行机制化、保障措施制度化。抓住这“四大问题”,就抓住了《条例》的主线。

  ——谁来领导,解决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主体问题。《条例》明确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职责。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决定和管理政法工作大政方针、重大举措、重大事项。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研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全面履行“十项职责任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政法工作,履行好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抓落实的职责。

  ——领导什么,解决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内容问题。《条例》主要从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三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条例》明确了党中央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内容,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供了根本保证。二是加强党的思想领导。《条例》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工作,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加强党的组织领导。《条例》对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党的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供了组织保障。

  ——怎么领导,解决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方式问题。《条例》规定了请示、报告、决策、执行等基本制度,构建了涵盖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的党领导政法工作运行体系。一是请示制度。《条例》在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既有规定基础上,着重从责任主体、请示对象、请示事项等方面,对政法领域重大事项请示工作作出了清单化的规定,明确了分别向党中央、向中央政法委请示的内容、程序等,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二是报告制度。《条例》对谁来报告、向谁报告、报告什么也分别作出清单化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三是决策制度。《条例》不仅对决策主体、决策原则、决策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且对决策程序、决策环节、决策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执行制度。《条例》对执行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分别明确了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执行责任和具体要求,有利于把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如何保障,解决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支撑条件问题。《条例》规定了监督和责任制度,从监督制约、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督导整改、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构建了党领导政法工作保障体系。一是监督制约。各级党委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党委政法委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二是督促检查。党委加强对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党委政法委运用规定的制度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三是考评考核。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领导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的考评考核,党委政法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四是督导整改。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予以督促整改,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五是责任追究。对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规依法进行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法律责任追究。

  四、《条例》的总纲——政法工作的基本职能、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战略目标和基本原则

  《条例》总则着重明确了“五大内容”,拎起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纲,勾画出了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蓝图。

  ——明确了政法机关的基本职能。《条例》规定了政法机关的三项基本职能,即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专政职能,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法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法机关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服务职能,推出更多利民惠民安民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明确了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条例》规定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这是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思想旗帜,是引领新时代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行动指南。我们要推动政法系统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真正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明确了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条例》规定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我们要以奋进者、创新者的姿态履职尽责,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明确了政法工作的战略目标。《条例》规定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两大战略目标,即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我们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权利有保障、权力受制约、违法必追责、正义可预期、公平看得见,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

  ——明确了政法工作的基本原则。《条例》明确规定了政法工作应遵循的“十项原则”,这也是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应把握的“十个根本”:一是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做到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把法治作为根本方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四是把服务和保障大局作为根本职责,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五是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六是把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作为根本使命,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七是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根本路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八是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九是把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作为根本要求,确保政法单位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十是把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推进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铁军。

  五、《条例》的主体——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

  《条例》明确规定,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既需要各主体履行好各自职责,也需要处理好“上下左右”的关系。

  ——界定了党中央与中央政法委关系。《条例》明确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并对请示报告事项作了具体规定。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政法工作始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习近平总书记直接指挥下。

  ——界定了党委与党委政法委的关系。《条例》规定,党委政法委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一方面,要发挥好作为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在党委领导下全面履职、敢于担当,坚决服从和执行党委决定,协调推动政法各单位执行党委决定,切实做到对党委负责、受党委监督、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

  ——界定了上下级党委政法委之间的关系。《条例》规定,上下级党委政法委是指导关系。对上级党委政法委来讲,要着眼于增强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提高政治站位、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决策部署、提升素质能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下级党委政法委来讲,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法委指导,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法委决策部署,主动做好请示报告工作,负责任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界定了党委政法委与政法各单位的关系。《条例》明确了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地位,规定了党委政法委指导、支持、监督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党委政法委要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重要事项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上。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和日常业务工作。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同时,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有关重要事项。

  六、《条例》的抓手——创新完善一系列政法工作机制。

  《条例》着眼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完善了一系列政法工作运行机制,为提高政法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抓手。

  ——创新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政法工作、协调各方职能,是党委政法委的重要职责。《条例》对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综治、维稳、反邪教、反暴恐等工作作出规定。我们要根据《条例》规定,在整合优化原综治、维稳、反邪教等议事协调机制和成员单位基础上,利用政法委员会议和矛盾纠纷调处协调会议,统筹推进平安XX建设。

  ——创新完善基层组织建设机制。《条例》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创设乡镇政法委员制度,这是“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对于地方机构改革后统筹基层政法综治维稳资源、形成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合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加强综治中心建设,特别是明确乡镇综治中心平台机制的职能定位。我们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积极争取县委和有关部门支持,尽快在乡镇配齐配强政法委员,明确其职责任务,发挥其职能作用。把综治中心这个平台机制完善好、运作好,推动形成平安联创、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工作格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创新完善领导班子管理机制。《条例》对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特别是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制度安排,创设了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委员向党委政法委员会述职两项重要机制。我们要坚持这两项制度,要求政法各部门在召开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时,请示报告我委,并派专人指导推动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促进政法各单位和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创新完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党委政法委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单位领导干部、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是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管理的两个重要方面。我们要在《条例》规定的制度框架下,积极构建关系协调、运作顺畅、富于实效的“协管”、“协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方案》(XX政法发〔2019〕X号),指导推动政法干部队伍建设。

  ——创新完善督促检查机制。《条例》规定要求党委政法委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推动解决政法系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我们要创新完善这四项制度,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创新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没有责任追究,《条例》就难以长出“牙齿”,权威性就无从谈起。《条例》规定了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责任追究机制,这是促进党领导政法工作各项规定落实的有效方法,我们要创新完善、充分运用,更好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七、学习贯彻《条例》,提高新时代政法工作水平。

  贯彻落实《条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作为县委政法委,我们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增强主动性、注重创造性、务求实效性,积极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结合《条例》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思想的经典之作,是指导新时代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悟透政法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能变,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使命任务不能变的“两个不能变”。悟透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建设过硬政法队伍等四项重点工作任务,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主抓手。我们务必围绕四项重点工作,聚焦事关政法工作全局性、战略性的大事,聚焦事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事,聚焦事关执法司法方向性、政策性的难事,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施工图,拿出实招硬招高招,确保落地见效。

  ——结合《条例》扎实推进平安XX各项工作。2019年年份特殊、情况特殊,大事多、难事多、突出的风险多、敏感节点多,面临的形式更加复杂。我们要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总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集中力量做好XX党委政法会议要求的七大方面(即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推进反恐怖斗争、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做好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和县委政法会议上确定的“X”(把握一个重点,即把握好“政法姓党”这个重点、打好一场硬仗,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推广一条经验,即推广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好四项工作,即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全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打造一支过硬政法队伍四项工作)重点任务。深入排查化解特殊群体和重点领域矛盾风险,切实加强各类重点要素动态管控,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确保全县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力争小事也不出。

  ——结合《条例》,确保政法工作正确前进方向。今后,在开展工作中,委机关全部干部,要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把深入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牢,要坚持反复学、深入学、持久学,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真正实现人人知《条例》、人人学《条例》、人人懂《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0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是对党领导政法工作成功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对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是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总规范,具有鲜明而强烈的时代感,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实践表明,党的领导是事业成就的根本保障,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赢得新发展的首要条件。《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公安机关在政法工作中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历史使命,只有把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我们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新时代公安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全球新冠疫情引发了更加严峻的国内外形势,这些都对政法工作、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政工部门就是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重点在政治建设、学习教育等方面多谋划、下功夫。

  一是坚持政治建警,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重要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不懈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突出政治建设,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抓好学习教育,通过政治轮训、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民警学习、重温《条例》原文,广泛开展交流讨论,实现全覆盖,迅速把全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对政法工作、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决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从制度层面就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政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牵头完善局党委工作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述职报告等工作制度、机制,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好全市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政治轮训、公安改革、干部任用等工作,不断整体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狠抓贯彻落实,围绕中心工作,自觉主动对标对表,推动《条例》落实,切实把上级党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贯彻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注重在落实工作中,不断增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增进政治智慧,提升工作预见性、主动性,进一步结合政工工作实际,富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等各方面,攻坚克难、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队伍,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1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由中共中央于2019年1月印发,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的一部《条例》。本《条例》连同总则及其附则在内共分九章三十九条,通篇强调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是党的明确主张。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在学习了该《条例》后,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法干警,我应当坚定不移的做到以下几点:1.忠诚党的领导,坚决拥护人民的根本利益;2.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体系贡献自己的力量;3.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是明智之举,我应当恪尽职守坚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4.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做一名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干警。

  首先,忠诚于党,以民为本。每个时代都不乏领航者,党的领导就是我们新时代的领航者,只有忠于党的领导,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确保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的情况下,坚定不移的拥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对社会、民主、法治、公正、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的需要,增强广大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条例》给我们带来的社会福荫。

  其次,护法以恒,坎坷自平。古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的建立就是一种规矩的形成,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体系,就需要这种制度为其保驾护航,使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体系,能够在这种完善制度内,努力发展、锐意进取,化坎坷为通途,这既有利于保证政法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推动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进步。

  再次,普法有度,各司其职。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不是一部或者几部法律能够确定其发展方向的,所以要保证一个国家正常有序的发展,必须要将制度落到实处才能推动我们工作的发展。让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条例》的制订在法制保障的横向和纵向上都做了总体要求,这就为未来各政法机关在国家政法工作建设的发展提供了全方面的制度的保证。所有的政法工作者应当遵循《条例》的指示,以新时代政法工作为中心。坚持道路、目标、目的、分工、队伍建设要求等基本原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努力前行,以点带面,推动政法工作的全面发展。

  最后,明确思想,大道初成。所有的好的制度的运行都需要坚实的思想基础。所以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法干警,更深知其中的道理,所以我要坚持在思想上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实践中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做到带头守法、模范守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内容落到实处,以身作则,实现“良法”和“善治”的有机互动,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大道之始,皆起于微末,而成于众人之志也。《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国家为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社会发展的我们而制定的规章制度。所以,只有坚持忠诚于党,夯实思想基础,恪尽职守,砥砺前行,坚持在制度内为公,制度内执法。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人民的拥护,才能够以满腔的热血抒写无悔的人生。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2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由中共中央于20xx年1月印发,自20xx年1月13日起施行的一部《条例》。本《条例》连同总则及其附则在内共分九章三十九条,通篇强调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是党的明确主张。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在学习了该《条例》后,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法干警,我应当坚定不移的做到以下几点:1.忠诚党的领导,坚决拥护人民的根本利益;2.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体系贡献自己的力量;3.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是明智之举,我应当恪尽职守坚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4.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做一名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干警。

  首先,忠诚于党,以民为本。每个时代都不乏领航者,党的领导就是我们新时代的领航者,只有忠于党的领导,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确保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的情况下,坚定不移的拥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对社会、民主、法治、公正、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的需要,增强广大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条例》给我们带来的社会福荫。

  其次,护法以恒,坎坷自平。古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的建立就是一种规矩的形成,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体系,就需要这种制度为其保驾护航,使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体系,能够在这种完善制度内,努力发展、锐意进取,化坎坷为通途,这既有利于保证政法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推动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进步。

  再次,普法有度,各司其职。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不是一部或者几部法律能够确定其发展方向的,所以要保证一个国家正常有序的发展,必须要将制度落到实处才能推动我们工作的发展。让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条例》的制订在法制保障的横向和纵向上都做了总体要求,这就为未来各政法机关在国家政法工作建设的发展提供了全方面的制度的保证。所有的政法工作者应当遵循《条例》的指示,以新时代政法工作为中心。坚持道路、目标、目的、分工、队伍建设要求等基本原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努力前行,以点带面,推动政法工作的全面发展。

  最后,明确思想,大道初成。所有的好的制度的运行都需要坚实的思想基础。所以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法干警,更深知其中的道理,所以我要坚持在思想上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实践中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做到带头守法、模范守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内容落到实处,以身作则,实现“良法”和“善治”的有机互动,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大道之始,皆起于微末,而成于众人之志也。《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国家为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社会发展的我们而制定的规章制度。所以,只有坚持忠诚于党,夯实思想基础,恪尽职守,砥砺前行,坚持在制度内为公,制度内执法。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人民的拥护,才能够以满腔的热血抒写无悔的人生。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2018年2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将制定《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的重要举措,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阐明党领导政法工作方针政策,规范党领导政法工作体制机制、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明确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第二,出台《条例》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第三,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依据是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二是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等。三是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

  加强监督有利于规范执法司法活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条例》第八章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此外,《条例》还对政法工作的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我们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条例》,一要抓好学习培训。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培训;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战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二要加强组织实施。我们要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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